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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祭出歷來最嚴苛雙酚類禁令 禁止BPA進入食品接觸材料

歐盟祭出歷來最嚴苛雙酚類禁令 禁止BPA進入食品接觸材料

歐盟食安新規上路(EU) 2024/3190

歐盟委員會於2024年12月19日正式通過並發布法規 (EU) 2024/3190,對食品接觸材料中雙酚A(BPA)及具有危害分類的其他雙酚類物質祭出全面禁令,展現對消費者健康保護的高度承諾。此項規定將於2025年正式生效,並將分階段取代原有的2018/213號法規

全面禁止BPA使用 只留關鍵例外

根據新法,凡以BPA或其鹽類為原料製成之膠料、塗層、黏著劑、橡膠、離子交換樹脂、矽膠、印刷油墨等食品接觸材,皆被禁止使用並上市。此舉基於歐洲食品安全局(EFSA)於2023年重新評估後,大幅下修BPA的每日可耐受攝取量(TDI)至 0.2奈克/公斤體重——為2015年暫定值的二萬分之一。報告指出,即便是遠低於過去限值的BPA暴露量,亦足以對免疫系統、代謝、生殖與發育造成不良影響。

不過,法規保留兩項嚴格限制下的例外:

  • 1,000公升以上的大型容器與管線塗層仍可使用液態環氧樹脂(含BPA),但需在首次接觸食品前清洗乾淨且不得遷移至食品中。

  • 聚砜(Polysulfone)膜材可作為食品過濾用途(如乳品微過濾),若其製程中含BPA殘留量可忽略,亦准許使用。

 

 

三階段轉型期 業者需及早因應

為避免食品供應鏈中斷,法規設有最多36個月的過渡期,分別對應不同使用情境:

  • 一般性一次性食品包材:可販售至2026年7月。

  • 針對水果、蔬菜與魚類保存包材塗佈於金屬外部的塗層:可延長至2028年1月。

  • 專業設備用可重複使用器具(如泵浦、密封件、食品模具等):亦可延長至2028年1月,並允許使用至其壽命終止。

強制聲明與檢測要求同步上路

依新規定,所有尚未接觸食品之包裝材,皆須附有「合規聲明文件(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)」,並詳列是否使用BPA或其他雙酚衍生物。檢測方面,歐盟參考實驗室(EURL)將開發統一方法以驗證其「未檢出(限值為1微克/公斤)」,並要求以溶劑萃取方式檢測材料中是否殘留雙酚類物質。

擴大管制至其他雙酚類化合物

新法不僅針對BPA,也涵蓋如雙酚S(BPS)等具有特定危害分類(如致癌性、生殖毒性或內分泌干擾性)的雙酚類及其衍生物,規定除非經EFSA核准,否則皆不得使用於食品接觸材料。業者若欲提出例外申請,須於分類公告後九個月內送交申請,並在最終決定前暫准上市。

這項法規的實施將使歐盟成為全球雙酚A管制最嚴格的地區之一,預期將推動其他國家和地區跟進類似措施。對於向歐盟出口食品和食品包裝的業者而言,必須盡快調整產品配方以符合新規定。

新法規於2025年1月20日正式生效,標誌著歐盟在食品安全領域再次展現其保護消費者健康的決心。

 

本法案代表歐盟在食品安全及化學風險管理上的重要里程碑,意在淘汰雙酚類這類具爭議性的化學物質,並倒逼業界發展低風險替代品。儘管過渡期設計旨在減輕產業壓力,對於高度仰賴BPA的金屬包材與薄膜應用而言,仍需快速調整配方與生產流程,迎接更為嚴格的健康標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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