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單純禁令轉向精細化管理:詳解各州塑膠袋、保麗龍與 PFAS 合規新局
隨著 2026 年的到來,美國各州的包裝法規已從早期的「宣示性禁令」進入了「精細化管理」的深水區。今年的監管主軸持續聚焦於源頭減量與化學物質風險管理,針對一次性袋類、發泡聚苯乙烯(EPS,俗稱保麗龍)、PFAS(永久性化學物質)以及飯店備品等項目實施更嚴格的限制。對於佈局全美市場的品牌商與供應鏈而言,當前的合規挑戰已不再僅是確認「哪些東西被禁」,而是必須精準掌握各州對材質定義、製造日期切割、豁免門檻以及過渡期機制的細微差異。

加州領頭:袋類與回收標示的雙重過濾
加州無疑是這波監管浪潮的領頭羊,2026 年起將同時在「結帳袋」與「回收標示」兩大面向收緊規範。首先,依據 SB 1053 法案,自 1 月 1 日起,雜貨店與便利商店等受規範通路的結帳點將全面「去塑化」,過去被視為合規的厚塑膠袋將不再被允許發放。店家僅能提供收費至少 10 美分的「再生紙手提袋」,且供應鏈需留意,這些紙袋自 2028 年起將進一步被要求需含 50% 的消費後再生料(PCR)。
與此同時,備受關注的 SB 343「標示真實性」法案也進入執法視野。企業需特別釐清的是,該法對濫用「可回收」符號的限制,並非單純以販售日為界,而是以「製造日」為基準。法規適用於 2026 年 10 月 4 日之後製造的產品,這意味著在此日期前生產的既有庫存仍有去化緩衝期。企業應依據 CalRecycle 的官方發布節點,倒推產線模具或印刷版面的更新時程,而非誤以為所有架上商品須在當日全面下架。
伊利諾與紐約:飯店備品全面覆蓋與 PFAS 的立法轉折
在中西部與東岸,伊利諾州與紐約州不約而同地將監管觸角延伸至飯店業與冷鏈物流。兩州針對飯店一次性小瓶裝備品的禁令,均將於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進入全面覆蓋階段,將適用對象從大型飯店擴大至「50 房以下」的所有住宿場所。紐約州更進一步將 EPS 保麗龍的禁令範圍,從餐具擴大至「冷藏用途容器」,除非有更耐用的外層完整包覆,否則一般的保麗龍保冷箱(Coolers)將面臨市場淘汰。
值得留意的是伊利諾州針對 PFAS 的法規變動。早期草案曾引發市場對食品包裝與炊具 PFAS 禁用時程的推測;但依據最終修正的 HB 2516 法案,炊具與食品包裝已自 2032 年禁售清單中刪除,其餘指定品項仍依法案所定時程推進。這提醒企業在追蹤 PFAS 這類高頻修法的議題時,必須以州議會最終通過的法案版本為準,避免因引用過時草案而做出錯誤的商業判斷。
華盛頓、緬因與維吉尼亞:費率槓桿與合規落差的警示
其他州別則展現了不同的管理思維。華盛頓州選擇透過「價格機制」來引導減量,自 2026 年起將塑膠薄膜提袋的最低收費上調至 12 美分;為了防止店家鑽漏洞改發厚塑膠袋,更設計了特殊的「抑制費」機制——在 2026 至 2027 年的過渡期間,若發放厚度 4 mil 以上的塑膠袋,需在 12 美分之外額外加收 4 美分(總計 16 美分)。
緬因州則持續在食品安全上採取強硬立場,預計於 2026 年 5 月 25 日起,針對紙張、紙板等特定植物纖維類食品包裝實施 PFAS 禁令,並僅對年銷售額低於 10 億美元的食品與飲料產品製造商提供豁免,這要求供應鏈必須建立精確的材質與塗層成分對照表。
最後,維吉尼亞州的狀況則凸顯了「法規文本」與「行政宣導」可能存在的落差風險。雖然當地主管機關對外宣導 EPS 餐飲容器禁令將分階段於 2026 年中對小型業者實施,但法條文本卻顯示禁令可能早在 2025 年 7 月即對所有類型供應商生效。面對此種模糊地帶,建議企業採取保守策略,以法條日期為合規基準,並同步確認地方政府是否存在寬限期或困難豁免機制。
綜觀 2026 年的美國包裝法規局勢,合規工作已無法一套標準走天下。從加州的材質升級、華盛頓州的費率控管,到緬因州的化學成分清單,企業必須針對不同州別建立差異化的管理策略,並對尚在變動中的法規保持高度警覺。


